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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201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指南

    办理对象

    赣州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办理材料

    本市城镇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1寸近期彩照。
    办理程序

    1、本人填写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办理材料申请参保。
    2、市医保局根据参保人提供的参保登记表和办理材料进行审核,核定缴费标准,开具缴费票据。
    3、参保人持缴费票据到设在市医保局的银行柜台缴费。
    4、市医保局依据银行盖章的缴费票据,在医疗保险证上加盖缴费审核章,并与参保人签订个人新参保协议。
    5、参保人在办理参保手续3个月以后到市医保局办理领取医保证、卡手续。
    办理时限

    每月1日至9日办理当年新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

     

     险种分类  缴费标准  备注
    基本医疗保险 1728×8%×12+96=1754.88元 1728元为上年度本市月社平工资,96元为大病补充医保费;如社平工资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住院医疗保险 1728×5%×12+96=1132.8元

     

    相关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时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接续参加费率为8%的基本医疗保险或费率为5%的住院医疗保险,以后每年续保时也可自愿变更。
    2、男60周岁以下、女满50周岁以下的界定时点以办理新参保的时间为准。
    3、单位离职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时需同时携带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当年已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当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需在次年1月办理居民医保转移手续后才能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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